各二级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学校2020-2021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成立考试工作小组,严格按《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文理学院教[2019]28号)的规定,对考试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不断提高学期末考试组考工作质量及管理水平,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和考试时间安排
(一)停课时间:按教学计划安排,在第18周(含18周)前完成课程教学计划后停课,随堂考试课程需在第18周内完成考核。
(二)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第19周(2021年07月05日至01月09日),请通识和马列相互沟通好考试时间以免出现考试冲突,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待后续通知。
(三)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第20周(2021年07月12日至07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待后续通知。
(四)严格按照《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要求,安排考场以及监考教师。
(五)两校区考试时间段安排
8:30-10:30、12:00-14:00、15:30-17:30。
(六)19周-20周交通车发车时间以后续院办下发的通知为准。
(七)各开课院、部成绩录入及期末材料归档截止时间为各开课院、部最后一科科目考试结束三天内。
(八)期末考试工作量报送时间为开课院、部最后一科科目考试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内容:考试考场签到表(纸质版)、阅卷工作量(电子版和纸质版)。
(九)各开课院、部需要结合课程开设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原则上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同一天最多安排一个考试科目,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为第20周,原则上考试不得提前,若专业课考试在第20周周三前结束的请附上情况说明。
二、考试准备工作安排
(一)考试课程教务系统编排
1.第8周周三17:00前上报附件1电子和纸质版至教务处高利强;
2.第8周至第9周周四下班前,各开课院、部完成教务系统编排;
3.第10周内,教务处进行审核,各开课院、部根据教务处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安排进行调整;
4.第11周周四下班前,各开课院、部将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的附件2考试安排(包括其他形式的考试)纸质版和附件3各年级专业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间统计表电子版提交到教务处高利强;
5.第16周周三下班前,各开课院、部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监考教师信息编排并提交考试具体安排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期末考试安排一律在教务系统上编排完成,不涉及考场、监考教师安排、制卷等情况的考试除外。
(三)考试安排审核通过后,各开课学院、部于第12周内将考试时间安排向学生公布。公共课开课部门将考试安排张贴于杨林校区宣传栏处,各开课学院将专业课考试安排张贴于各学院两校区办公室外并通知到学生,教师监考安排需发放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通知单。
三、课程综合成绩评定的建议
(一)学生课程综合成绩由期中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包括日常考勤、平时考核(含包但不局限于平时作业、技能展示、线上教学内容考核、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线上互动、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等)、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四个方面。
(二)各开课院(部)从学生和教学的角度出发,结合每门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内容、课程大纲、课程进度、课程特点及授课方式等实际情况调整日常考勤、平时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的具体方式及各模块所占总成绩的比例。
(三)平时成绩总占比可控制在40%-50%,期末考核成绩总占比可控制在 50%-60%,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40%,学生成绩总体要求需要符合正态分布。
(四)课程综合成绩评定结果
根据每门课程的实际情况和教学实际,原则上采用百分制、也可以考虑采用五级评分法(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方式。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利强
联系电话:0871-65843366
联系邮箱:641227303@qq.com
附件:
1.XX学院、部2020-2021学年下学期开设课程及考核情况统计表
2.XX学院、部2020-2021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工作量统计表
3.XX学院、部2020-2021学年下学期 各年级专业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间统计表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19日